奖惩制度7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2-11-21 12:05:05 浏览量: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奖惩制度7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奖惩制度7篇(精选文档)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7篇《奖惩制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考核奖惩制度 篇一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元。

奖惩管理制度 篇二

教室纪律:

1、课上起哄、接教师话茬,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扣2分;

2、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5分。

3、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玩打火机等扣1分;

5、自习课(午间休息、晚自习、早自习)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分,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分。

6、每旷课一节扣5分,请假需由班主任批准,否则当旷课计算;

7、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每次扣1分;

8、故意损坏班级、学校公物,每次扣2分;

9、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卫生纪律:

1、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除值日人员各1分,寝室长扣除1分。

2、教室卫生每天扫2次,倒垃圾2次。卫生区每天打扫2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分。并罚扫一周。

3、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积分扣1分。并罚扫地1个星期。

4、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值周老师检查时被扣分的,责任到组上的全部人,相关责任人相应扣除学校所扣分数的5倍。

5、带垃圾食品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每次扣1分;

6、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者,每次扣1分;

7、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分。

集体纪律:

1、做早操、课间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积分1分。

2、班级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的,责任人扣5倍分数,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员扣5倍分数。

3、晚就寝时抓到讲话的,查寝不在的,扣1分,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个人纪律:

1、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分。

2、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扣1分;

3、敲诈勒索、打架、抽烟、偷窃他人物品的扣10分。

4、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5分。

5、考试作弊,扣5分

6、寝室、教室物品损坏由个人承担,没有人承认由寝室或全班全体成员承担。

7、携带不该带的物品(手机、不健康书籍、录象带等)到校的,扣5分

8、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扣2分。

奖励办法:

1、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积分加1分。

2、连续两周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2分。

3、考试总分进入班级前10名或成绩较上次排名前进10名以上的加5分。

4、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2分

5、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3分。

6、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依照参加态度、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分。

7、被教师表扬者,每次加1分

8、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

9、完成指令性任务较好者,视情况加1—3分

(以上奖励,均由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加分)

10、纪律被学校评优秀,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班干部加3分。

11、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寝室成员各加2分,寝室长加3分。

12、卫生被评优秀,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劳动委员加3分。

13、其他未写入此制度的行为视情况予以奖惩。

日常记录工作由李晓琪、张小军完成,每周进行一次统计并公布。

学期末,根据各同学的累积总分,评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操行文明学生,学习积极进步奖等荣誉称号并记入学生档案。此记录将作为班主任学期末对班级同学打分、成绩单评语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考核奖惩制度 篇三

一、奖惩制度

(一)考核做到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

(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赏分明。

二、考核奖惩内容

(一)考核

1、德: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尊师爱幼、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进修情况。

3、能: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各项能力和业务水平。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组织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及教学创新能力等。

4、绩:各工作岗位所取得的成绩。它包括教师个人或集体获奖、指导幼儿参赛获奖等。

5、勤:出勤率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二)奖励

1、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2、完善幼儿园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以集体利益为重,积极承担份外工作。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教工作成绩显著,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各级各类评比竞赛中获奖。

5、乐意承担各级公开教学或观摩活动,效果良好。

6、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并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7、获得班、组、室和单项奖的文明集体和个人。

8、无事故发生(安全奖);全勤、无迟到早退(全勤奖)。

(三)惩罚

1、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事例,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人的年内考核为基本合格,扣除每月考核金额及年终奖金的50%,并视后果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如情节严重,影响本园形象者可被解聘。

2、责任事故:由于事故造成幼儿伤害,其医疗费、营养费及一切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与年终奖金的10%,并视后果轻重给与行政处分。意外事故: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幼儿园医疗费如在200元以下,有责任人自负;如超过200元,幼儿园则给予一定补偿,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

1、日常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月、学期、学年)相结合。

2、条线负责人考核与园长认定相结合的分级考核。

3、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

4、自评、组评、条线评及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

(二)奖惩

1、奖励以考核为依据,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惩。

2、奖惩的金额根据幼儿园的经费情况,实事求是加以调整。

奖惩制度 篇四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奖罚规章制度 篇五

一级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 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 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 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 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

3、 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 参与卖淫行为

5、 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 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费

9、 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奖惩制度 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机制上加大反违章力度,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公司《关于印发淮南供电公司电力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电安工作[20xx]228号)通知精神,结合输电运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制度和上级安全文件规定的行为。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应严肃查处。查处违章,应坚持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依照“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同时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以《淮南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淮供人资[2008]234号)和《输电运检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为准则,重点在于对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给予表扬,对各类违章现象进行考核记分,经济责任处罚按《输电运检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输电运检所属各班组。凡从事与输电运行、检修、带电作业、车辆驾驶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突出贡献、违章行为均属本规定奖励、考核范围。

第五条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每年根据各班组完成年度安全目标情况,依据《输电运检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及责任书考核办法》(试行)给予考核,对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者,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为了激发班组和个人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班组及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的管理工作,保障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各班组在各项工作和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对做出一定工作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在日常工作及各类比赛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发现重大缺陷的人员:员工发现重大缺陷,经研究符合奖励条件的,在《输电运检情况通报》中通报表扬并奖励50~10元,特别重大的缺陷报公司给予奖励。但对因班组或个人职责范围内的没有及时发现处理等原因的缺陷不在奖励范围。

2、代表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在公司组织的各类竞赛中(指运行或检修技术竞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获得前三名者(含团体),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可视上级奖励情况再给予适当的奖励。

3、通讯报道(稿件)质量较高,在公司网页、上级刊物报纸上发表的,依据标准发放稿费。

第八条其他不符合以上条款但成绩突出者,经运维检修部

第三章事故处罚及违章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条发生下列事故者,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发生致残性重伤、主设备严重损坏、大面积停电(未构成重大事故)者;

2、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者[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3、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者;

4、发生触电死亡未遂事故者;

5、发生其他人员责任事故者。

第十一条反违章工作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各班组应认真排查各生产、管理环节中的违章行为,从管理、作业人员、装置等方面深层次分析违章致因,制订相应的对策措施,减少违章的发生。

第十二条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制度和上级安全文件规定的行为。记分标准按本办法执行。电运检)研究决定后,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凡发现工作现场有违章现象,除对违章者按规定标准记分、扣款以外,还应结合《输电运检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对违章者所在班组进行经济考核。

第十四条对违章行为实行“违章记分”制度,记分采用10分制,以一个年度为累计单位,次年结零。当年度有违章记分记录者,作为岗位考核、调整的一项考核内容。当违章记分累计至一定值后,根据违章程度对违章者按照上级规定采取试岗、离岗培训和内部待岗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管理人员及运行、检修班组长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时,若发现生产现场职工有严重违章现象未能及时制止者,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者,必须双倍记分并在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安全例会中说清楚。

第十六条为增强反违章的氛围,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对各班组的违章记分及处罚情况,在当月《输电运检情况通报》中予以公布。

第十七条班组应做好自查自纠,生产现场安全互保。对由班组成员及时发现并纠正且未造成后果的违章行为,可以自行处理,但应上报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

第十八条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对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从而避免了人身伤亡和人员责任事故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四章试岗、离岗、内部待岗标准

第十九条违章记分:对违章行为累计记分且未达“试岗”及以上的违章人员,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进行批评、通报和扣除奖金。对已违章记分者,再次发生同类情况的重复性违章,应加倍记分。

第二十条试岗:违章记分累计达6分,试岗3个月。试岗期间仍在原岗位工作,但奖金按50%发放。到规定期限,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奖金恢复到100%发放,记分结零。在试岗期间,如再次发生违章的,给予“离岗培训”处罚。

第二十一条离岗培训:违章记分累计达8分,离岗培训3个月。离岗期间暂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回原岗位“试岗”。试岗期不少于3个月,到期再经考核合格恢复原岗位工作,记分结零。离岗培训期间,扣除全部奖金。在试岗期间,如再次发生违章的,将直接给予“内部待岗”处罚;

第二十二条内部待岗:违章记分累计达10分及以上,或违章次数多、违章程度严重和性质恶劣者,内部待岗1年。期满后可根据本班组的岗位空缺情况,竞聘上岗。待岗期间只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淮南市政府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若违章者在本岗位累计有2次处罚(如试岗和离岗培训)之后,再发生违章行为的,则提高一级处罚。

第二十四条因违章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和一般误操作、触电死亡未遂事故及由于违章造成致残性重伤或设备严重损坏、大范围停电(未构成重大事故)等,分别按《淮南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试行)》、《淮南供电公司员工红线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违章者离岗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等,并到有关班组跟班学习。

第五章违章记分标准(每个环节分别考核)

第二十六条违章处罚记分标准

1、现场操作前未做危险点分析或未根据危险点分析做好安全措施,记操作人、监护人、工作负责人(4分)。

2、巡视高压设备擅自登塔或不符合安规规定的,记违章者(4分)。

3、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未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就回报调度工作终结,记工作负责人、汇报人(4分)。

4、不汇报上级,擅自变更作业方式,记违章者、值班负责人(4分)。

5、无特殊原因在检修中不按作业指导书操作,或操作漏项未构成事故,记操作人、工作监护人(3分)。

6、挂拆地线中不按照作业指导书及安规操作,记操作人、工作监护人(3分)。

7、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共同到现场交待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共同到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临时性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即许可工作,记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3分)。

8、未准备好操作安全用具就进行操作、操作中未正确使用安全用具或未穿戴个人安全防护服饰的,记违章者(2分)。

9、应发现而未及时发现、汇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缺陷的,记责任人(2分)。

10、受理、执行不合格的工作票、操作票、命令票及许可工作,记违章者(1分)。

11、不按规定巡视检查设备或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记设备巡视检查责任人(1分)。

12、工作负责人擅自离开工作现场或离开工作现场未指定临时负责人,记工作负责人(4分)。

13、作业人员误登杆塔或其他电气设备、误入带电间隔、误动设备未造成后果者,记(4分):

14、工作负责人现场措施交底不清,记工作负责人(4分);

15、作业人员未在工作票确认栏签名确认工作负责人所做的措施交底的,记工作负责人、作业人员(4分);

16、现场作业前不进行预先危险分析、未按危险分析采取预控措施或现场不执行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记工作负责人、执行人(4分)。

17、工作现场打闹、嬉闹者,记违章人(4分)。

18、现场作业擅自拆除、挪动、变更现场安全措施,记工作负责人、直接实施人(3分)。

19、高处作业无保护移位、依座在高空平台栏杆上、在高空无栏杆的构架上直立行走,记违章人、工作监护人(3分)。

20、工作结束后,设备未恢复到检修前的状态即办理工作终结手续,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3分)。

21、作业中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或未穿戴个人安全防护服饰的,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3分)。

22、生产现场外包工程施工人员,从事危险复杂的工作应设而又未设监护人或无人监护,记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3分)。

23、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记违章人、工作监护人(2分)。

24、工作现场私拉乱接工作电源,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2分)。

25、外出工作应携带的安全工器具未携带者、工作准备不充分,延误工作时间者,记工作负责人(2分)。

26、进入生产现场(设备区)不正确佩带安全帽,女同志辫子未盘在帽内、穿裙子、高跟鞋,着背心、短裤、拖鞋的,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2分)。

27、未经许可非单独巡视人员擅自进入设备区、高压室、集控室,记违章人(1分)。

28、消防器材挪作他用、未定期进行检查及其他违反消防器材管理规定的",记违章人(1分)。

29、拆除孔、洞、沟盖板、栏杆、隔离层、电缆封堵不设明显警示标志,工作结束后也未及时恢复,记违章人、工作负责人(1分)。

30、工作结束后,不清理工作现场,不记录检修试验结果,不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1分)。

31、擅自将公司车辆交由不具资格的人员驾驶,记驾驶员、违章人(4分);

32、无驾驶证擅自驾驶公司车辆者,记驾驶人(4分);

33、运行值班人员酒后接班或在值班期间饮酒者、车辆驾驶人员酒后驾车,记责任人(4分)。

34、未经公司审核不具备准驾资格的人员驾驶公司车辆,记运维检修部(输电运检)分管领导、本车驾驶员、违章人(2分)。

35、驾驶员在车辆高速行驶中使用手机,记驾驶员(2分);

36、行车中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记违章人、驾驶员(1分)。

37、发生交通违章,记驾驶员。(等同交警扣分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若有与上级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输电运检。

奖惩管理制度 篇七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上面内容就是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7篇《奖惩制度》,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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