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意见】大兴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11 11:10:04 浏览量: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京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促进科技创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意见】大兴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人社意见】大兴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实施意见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京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促进科技创新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49)等文件精神,按照自主创新、全面创新、高端创新、协同创新原则,结合大兴区实际,为达到创新创业要素不断集聚,创新创业主体高度活跃,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创新创业促进转型作用更加明显的目标,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拓展创新创业承载空间

1。推动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创新创业。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为契机,进一步集约利用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加快中关村·大兴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发展,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新型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打造鸿坤金融谷、中科电商谷等示范项目,西红门创业大街等“双创”品牌。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国资委、区产促中心、相关镇、相关街道)

2。推动临空经济区创新创业。利用新机场国际交通枢纽的优势,在临空经济区重点发展航空服务、金融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等产业,营造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形成开放度更高、服务范围更广、辐射带动力更强的创新创业型经济集聚区。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产促中心、新航城公司)

3。推动特色园区创新创业。围绕大兴区产业定位,通过业态转型升级、跨地区产业对接、疏解外迁、撤并清退等方式调整升级现有业态结构和经营布局,将生物医药产业园、新媒体产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军民结合产业园及重要交通沿线等打造成为特色园区和创业综合体。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产促中心、各镇、各街道、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

二、培育创新创业发展形态

4。推动众创空间集约发展。鼓励和支持发展各类创新型孵化器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创业服务。鼓励发展网络化众创空间,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活动加速发展,促进众包服务发展,有效减少创业人口集聚,提高人均创业产出效率。鼓励企业、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人、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众创空间建设。鼓励各镇、各街道、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各企业利用已有的商业商务楼宇、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资源,改建为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众创空间。吸引北京市及全国的知名创客空间来大兴区设立分空间。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规划分局、区金融办、区电商办、各镇、各街道、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

5。推动高端产业领域创新创业。按照大兴区“442”产业发展体系,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主体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汽车、高端装备等主导产业,和生产性服务、文化创意、临空服务、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以及都市服务和现代农业领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鼓励高端业态创新创业,积极推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业态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向高端环节发展。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农委、区金融办、区电商办、区产促中心、各镇、各街道、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

6。推动科技文化融合创新。形成一批有特色、有实力的骨干文化创意企业,支持建设以创意设计、文化信息服务等为重点的文化产业众创空间。加强新媒体产业基地建设,围绕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创意创作、设计制作、展示传播、消费体验等环节,开展科技文化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强化成果的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新媒体产业基地)

7。推动现代农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依托大兴区农业资源优势,发展集育种、种植、科普、观光、生态创客于一体的农业生态产业。引导企业开发月季、兰花等新品种,推广选育和种植技术;发展以西瓜、甘薯、葡萄等为主的都市型农业发展项目,打造北京知名的农业观光旅游胜地,形成京南生态休闲旅游品牌。

(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

三、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8。促进公共服务资源的共享共用。充分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首都科技条件平台、首都科技大数据平台、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等公共条件、平台作用,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大型企业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等资源,为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联合研发、委托研发、中试试验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围绕创新创业需求,搭建研发试验平台、中试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市场化、专业化创新服务平台。吸引和承接首都核心区的公共服务资源落户大兴。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

9。强化创新创业金融服务。积极发挥大兴区金融投资商会、大兴金融微信服务平台的作用,组织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创业投资等机构与创新创业企业对接,提供系统化的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天使投资,支持各类主体为投资人和创业者搭建天使投资对接平台。鼓励具有投资功能的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或机构,通过孵化器等众创空间更加精准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种子资金和天使资金。加强与北京股权交易中心等各类资本市场对接,为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打造便捷通道。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区经信委、区电商办)

10。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围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推进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计划,引导服务机构与各类创新主体对接,支持服务机构提高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营实施、评估交易、保护维权、投融资等服务水平。增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紧密衔接,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加快形成行政执法、司法审判、调解仲裁等多渠道维权保护模式。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教育和培训。

(牵头单位:区科委、区文化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农委、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

11。加强创业导师辅导服务。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培育一批专业创业培训师,鼓励拥有丰富经验和创业资源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或组成培训团队。围绕大兴区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积极开展创业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大学生村官班”、“新型职业农民班”等特色培训班,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推荐和认定工作,形成多层次创业培训体系。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农委、区教委、团区委、区电商办、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各镇、各街道)

12。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创业体系。聚焦市场环境、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人才流动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促进区域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加强区域创新创业政策衔接。强化区域创新创业载体共建,引导和推动部分创新创业项目向津冀地区转移。逐步提高区域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区域创新创业服务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经信委、区科委、区商务委、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各镇、各街道)

13。提升创新创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吸引集聚国际创新创业资源,通过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在大兴区建设国际化创业服务机构,引导创业服务机构与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对接,开展技术交易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鼓励和引导国内资本与国际优秀创业服务机构合作设立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推动开展创业投资机构与境外高端研发项目对接活动。支持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通过在海外设立科技园区、与海外优秀孵化机构合作、开展联合孵化等多种方式,搭建创新创业企业国际化发展平台。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产促中心)

四、吸引创新创业人才聚集

14。支持科研人员创业。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促进成果转化相关激励政策。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开展“企业进课堂、教师进企业”等校企、院企合作活动。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

15。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加快推动京南大学科技园建设,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积极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创业贷款担保贴息、房租补贴、创业培训见习补贴等鼓励创业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科委、区金融办、区经信委、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

16。支持大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连续创业者和归国留学人员等各类人员创新创业。确保市级人才政策在大兴区覆盖落地,加大区内现有人才政策的落实,支持海外留学人员来大兴区创新创业,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水平。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北京市“海聚工程”、“高创计划”及新区“创新工程”等人才计划。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委、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各镇、各街道)

17。支持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复转军人、拆迁地区村民等群体的创业。加强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引导失业劳动力在家政服务、社区养老、商品零售等传统服务业创业,开辟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新通道。鼓励农业科技园、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建设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农民、大学生村官等在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带动更多人员实现绿色就业。对吸纳各类群体就业的创业组织和创业群体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委、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各镇、各街道)

五、完善创新创业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双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主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委,由区科委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全区创新创业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农委、区文化委、区经信委、区商务委、区教委、区国资委、团区委、区金融办、区电商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质监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产促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生物医药基地、新媒体产业基地、新航城公司、14镇、8街道等,负责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和保障措施;完善创新创业信息统计指标体系,建立信息报送、任务动态调整、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强化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导和跟踪分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9。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在统筹有关扶持资金的同时,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力度,主要用于创新能力建设、区重大专项建设和促进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发改委、区经信委)

20。完善创新服务机制。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与审核服务,开展企业自治名称和经营范围,科技类、文化创意类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管理试点,探索实施集群注册登记模式,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实现便捷登记。开展一站式创业服务模式,以创业企业共性需求为核心,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通过商业模式设计,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注册登记、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服务。建立创新创业网络化服务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

(牵头单位:区科委,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21。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统筹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定期举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积极发挥“科技周”、“双创周”等展示平台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品牌效益,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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