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白水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6-14 18:10:06 浏览量:

白水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环境网格化监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白水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白水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



白水县环境网格化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5171号)精神,根据中省市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设美丽白水为目标,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工作,扎实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建立“街巷定界、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管理模式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监管体系,构建“职责明晰、发现及时、处置迅速、监管有力”的现代化管理新格局,确保环境监管工作取得成效,推进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各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县级环保及相关部门、镇(街办)、村(社区)为主的三级环境网格管理体制,实现环境监管常态化、信息化。

(一)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镇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积极创新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部门职责,确保环境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

(二)属地管理,逐级履职。各镇政府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加快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建立和落实镇领导包抓村(社区)的网格化监管责任制,逐级依据职责督办,协调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

(三)细化标准,任务到位。依托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分环境工作区域,责任明确,任务到位,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问责追责,建立有奖举报激励机制。

(四)密切配合,抓出成效。环境网格化监管涉及的各部门,必须坚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形成环境监管的强大合力,使环境网格化监管抓出成效。

三、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网格化监管实行县、镇、村(社区)三级管理,建立县、镇、村(社区)三级网格。各级网格内部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定期公开公示。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1.一级网格。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对县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网格长为县长,副网格长为分管环保的副县长,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及镇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明确1名专职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主要职责:一是制定本辖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环保职责,完善运行机制;二是健全镇环保机构,落实专职环保人员,明确镇环保职责;三是指导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传达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及上级转办和下级网格上报问题;四是组织协调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及农村清洁工程等环保重点工作,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严查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或关闭严重违法企业;五是建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报表;六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七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协调处理环境信访举报,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八是定期对辖区环保重点、难点问题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监督本辖区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尽责履职,实施约谈、问责、考核、奖惩。

2.二级网格。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对本镇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网格长为各镇镇长,副网格长为分管环保的副镇长,镇相关股室、站所、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辖区企业环保负责人为网格员,依托镇环境保护职能站所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聘任村(社区)环境协管员,组织开展本镇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二是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传达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协调解决镇突出环境问题及下级网格上报问题;三是组织本镇相关职能股室、站所、部门加强环境监管,开展生态环境检查、垃圾污水卫生清洁整治活动,及时制止并上报环境违法行为,配合查处和取缔、关闭违法企业;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五是配合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动员辖区干部职工和居民积极参与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六是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报表;七是定期检查本辖区环保重点、难点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监督本辖区三级网格的工作开展,进行指导、考核、奖惩。

3.三级网格。村(社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网格长由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担任,各村(社区)和重点污染源配备1名环保协管员。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本级网格内各项工作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信息上报、问题协查和结果回访;二是加强网格巡查工作,及时发现环境问题,了解整治进展情况;三是及时劝告、制止乱倒垃圾、污水以及工地扬尘、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冒黑烟等行为;四是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五是对巡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在告知劝阻无效或无法告知劝阻的情况下,迅速上报,配合查处;六是督促网格区域的环境问题按时限整改到位,直到问题解决。

四、网格运行管理

环境网格化监管应发挥一级网格组织、指挥、查处、督办、协调、考核、奖惩的领导作用,发挥二级、三级网格巡查、发现、处理、上报、跟踪、监督的基础作用,对环境问题实行领导包抓、逐级负责,分级管理。

县环保局具体负责指导全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定县网格化监管考核奖惩办法,协调解决跨县(市、区)环境问题,对属于市级部门职责的负责协调移送,跟踪落实,配合处置。处置后及时向县政府反馈。

一级网格负责制定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健全镇环保机构,划分网格、落实人员、保障投入,指导网格运行。协调解决跨界污染问题和二级网格上报问题,对跨县环境问题及时上报,配合处理处置。处置后及时反馈二级网格现场核查直至结案。

二级网格负责网格内日常监管和指导、协调,充实专职监管人员,及时处置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问题;对跨镇(办)环境问题及时上报,配合处置。处置后及时反馈三级网格现场核查直至结案。

三级网格负责网格内日常巡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劝阻,劝阻无果及时上报,配合处理。对上级反馈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再次进行核查,如仍未解决,则再次上报二级网格处理,直至问题最终解决。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1120日前)。县政府结合辖区前期网格化管理工作探索情况,制定印发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开展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设计、调研等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51121日至1210日前)。县政府召开动员会,划分网格、明确职责,开展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健全镇环保机构,落实镇环保职责,全面开展环境网格化监管。11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和二级、三级网格划分情况报县环保局备案,并上报本辖区环境网格化监管开展情况及成效,由县环保局汇总后报市环保局。

(三)验收阶段(20151220日前)。市环保局对县(市、区)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县环保局对二、三级网格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完善运行机制,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常态化。

六、人员管理

(一)各级网格长、联络员、网格员统一配发信息终端,依照上报信息数量和质量发给相应工作补助。人员经费由县政府负责解决。

(二)网格员应按照责任网格适时开展巡查,主动与辖区居民交流沟通,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填写管理日志,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环境污染的“第一人”。

(三)建立网格管理公示制度。在每个网格醒目位置公布网格长、联络员、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成立机构,把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按照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建立管理机制,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流程,做好日常检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节点推进、按责任落实、按计划完成。

(二)加强能力建设。县政府要结合镇(办)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健全镇(办)环保机构,配备23名专职环保人员,编制、人社部门发文对机构、人员予以明确,在公务车辆改革时保障基层环保执法用车。各镇(办)要选择热爱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担任村(社区)环保协管员。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环境网格化监管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要建立环境监控管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企业建立视频监控监测点。

(三)加大信息公开。县政府要明确各级网格巡查、处理、报告、督办时限,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移交移送、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环保责任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实现无缝衔接。明确县镇村三级网格、环保部门监管人员、企业责任人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公示企业污染因子、排污总量、环境监测情况和环境风险等级等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进一步宣传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全社会关注环保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把环境污染问题解决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县环保局对各镇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件),考核结果作为镇年度环保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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