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鹿寨县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27 17:30:07 浏览量:

县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4月7日,我县获得住建部、科技部确定为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名单,为加强推进我县创建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鹿寨县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鹿寨县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县创建国家智慧城市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547日,我县获得住建部、科技部确定为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名单,为加强推进我县创建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名单的通知》(建办科〔201515号)以及《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鹿寨县城总体规划(2009 - 2030)》、以及“十二五”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依托现代科学规划和管理方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为民、惠民、富民为发展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理念,以网络与空间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为支撑,打造城市公共平台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步骤地推进“智慧鹿寨”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深入探索现代城市管理模式,创新智慧化的管理方法,找到符合鹿寨自身发展的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融合的道路,推动宜居宜业美丽鹿寨建设跨入新阶段。

二、发展目标

抓住柳州鹿寨市县同城化发展机遇,围绕“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发展主线,统筹协调“基础提升、智慧助政、智慧兴业、智慧便民”的智慧鹿寨建设。到2019年,智慧鹿寨基本框架初步形成: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为基础的信息基础设施能力大幅度提升,建成一批实用、先进、可靠的智慧应用系统,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一定规模的循环经济和现代服务产业,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普遍提高,全面实现鹿寨“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三、建设任务和内容

建设10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考核指标见附表),其中包括:

(一)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项:基础设施提升、公共信息平台、城市公共基础数据库;

(二)智慧建设与宜居类项目2项:多规融合协同、智慧管网;

(三)智慧管理与服务类项目4项:网格化管理服务、智慧民生、智慧园区、智慧社区;

(四)创新项目1项:智慧宜居古镇。

以上项目预计总投资24020万元,其中:财政性投入11680万元,银行贷款1300万元,社会性投入11040万元。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创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鹿寨县创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礼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沈业光同志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从县科工贸局、县住建局、县信息办、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经开区管委,中渡镇抽调。办公室负责协调鹿寨县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工作规划、设计、管理和实施,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能,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智慧鹿寨”创建工作,对创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制定阶段性目标,落实政策措施;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开放有关数据和信息。

(二)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统筹安排,把推进创建智慧城市试点作为全县重点工程抓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作,确保创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在创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中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认真抓好创建智慧城市试点项目设计及组织实施工作。

3.严控资金,确保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招投标,优中选优,确定合作单位。在县财政局设立“智慧城市试点”项目资金专户,并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4.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推进创建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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