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井陉县水毁耕地恢复“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7-01 19:20:07 浏览量:

水毁耕地恢复“百日会战”实施方案为加强水毁耕地恢复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百日会战”水毁耕地恢复任务,根据《井陉县抓紧启动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参照《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井陉县水毁耕地恢复“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井陉县水毁耕地恢复“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水毁耕地恢复“百日

会战”实施方案


为加强水毁耕地恢复项目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百日会战”水毁耕地恢复任务,根据《井陉县抓紧启动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参照《河北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百日会战”水毁耕地恢复项目概况

“百日会战”水毁耕地恢复项目涉及小作河流域孙庄乡、小作镇、辛庄乡、原种场以及甘陶河流域天长镇、南障城镇苍岩山镇、测鱼镇等九个乡镇51个村,恢复面积7500亩,201610月底全部完工。

二、组织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毁耕地恢复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实施,县成立水毁耕地恢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县国土局、财政局、农林畜牧局、水务局、电力局等单位一把手和水毁耕地所在乡镇的乡镇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局局长张贵文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制定水毁耕地实施方案,提供耕地恢复工作的技术支持,沟通协调水毁耕地恢复项目具体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水毁耕地恢复办公室下设两个巡查组,一组组长由国土局副局长朱晓辉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天长镇、南峪镇、孙庄乡、小作镇、辛庄乡和县原种场的水毁耕地恢复工作;二组组长由国土局党组成员郭双录担任,负责秀林镇、南障城镇、苍岩山镇、测鱼镇,四个镇的水毁耕地恢复工作。

三、实施程序和责任分工

(一)选址。“百日会战”水毁耕地恢复项目,具体恢复地块按照“救灾应急贷款—国土部分”执行。确需调整地块的,各乡镇内部调整。

(二)编制水毁耕地恢复设计方案和资金预算。水毁耕地恢复办公室负责聘请有资质的测量、设计单位对51个村和原种场水毁耕地进行实地测量,并编制设计方案和资金预算。在全面掌握项目区土地类别及各种自然条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进行设计,并对设计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各巡查组负责安排设计单位与水毁耕地村对接,确定水毁耕地恢复具体地块。

(三)审核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经所在村和乡镇政府初审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水毁耕地恢复办公室负责组织专家组(由农林畜牧局、水务局、电力局、财政局推荐的农业、林业、水利、电力、财务专业人员组成)对项目设计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审,专家组出具评审意见后报县政府批准方可实施。

(四)资金预算评审。水毁耕地恢复办公室负责将设计方案和预算报送县财政局进行财政预算评审,财政局出具项目预算评审报告。

(五)施工。“百日会战”水毁耕地恢复项目由各村组织施工。各乡镇政府是本次水毁耕地恢复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县农林畜牧局是原种场水毁耕地恢复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按照“百日会战”时间节点要求与各村签订施工合同,可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水毁耕地恢复全程监理,并负责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恢复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巡查组具体负责督导水毁耕地恢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六)验收。项目完工后,水毁耕地恢复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作业单位对已完工的水毁耕地恢复项目进行竣工测量、绘图,各巡查组负责组织相关验收资料,包括施工监理报告、竣工报告、乡镇政府意见、村委意见、村民代表意见、专家组意见、巡察组意见。

(七)竣工决算及评审。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完成后,水毁耕地恢复办公室负责报送县财政局做工程决算报告。

(八)资金拨付。水毁耕地恢复项目所涉资金以财政局评审报告和工程决算报告为准,并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核拨。

(九)水毁耕地恢复所涉及的测量、设计、验收相关费用依照县财政评审报告,由水毁耕地恢复办公室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

(十)归档。水毁耕地恢复办公室负责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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