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方案】大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分配方案

时间:2023-07-10 10:40:05 浏览量:

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分配方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7〕8号)、《关于做好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桂财农〔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大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分配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大新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分配方案


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分配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78号)、《关于做好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桂财农〔201743号)的文件精神,2017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县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为30万元。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干及村(屯)干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农补网”信息的录入,顺利完成我县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的调查、核实与发放等工作,做到补贴面积准确无误,并按时足额把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特制定此方案。

一、经费使用分配方案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桂财农〔2017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主要采取“多

劳多得”分配原则,资金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调查、核实补贴面积、信息录入等工作经费约13.26万元(补助标准1.8/户)。

根据财政局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数据,我县2016年拥有耕地农户数为73667户,工作经费支出暂时以73667户进行预算,实际划拨经费以乡镇实际调查上报农户数为准)。具体分配如下:

1、村民小组入户调查、登记、公示补贴面积工作经费0.7/户,合计约5.16万元。

2、村委汇总、核实、公示补贴面积工作经费0.3/户,合计2.21万元。

3、乡(镇)政府汇总、核实、公示补贴面积工作经费0.3/户,合计2.21万元。

4、汇总、录入、上报补贴数据信息等工作经费0.5/,合计3.68万元。

主要用于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收集、汇总、录入、上传补贴面积、农户信息以及打印表格、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等支出。

(二)县农业局宣传及下乡抽查核验补贴面积等工作经费合计2.21万元(补助标准0.3/户)。

主要用于政策宣传、抽查核验及汇总上报、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等支出。

(三)县财政局用于补贴工作培训、检查指导等经费1.47万元(补助标准0.2/户)。

主要用于补贴工作培训(补贴农户信息录入及导出、数据审核、公示管理、补贴发放和相关数据上传、上报等内容培训)及开展检查指导等工作。

(四)乡(镇)财政所发放补贴资金工作经费合计2.21万元(补助标准0.3/户)。

主要用于各乡(镇)财政所资金发放、监管及上报数据等费用。

(五)信息录入办公设备10.50万元。

主要用于乡(镇)和县级信息录入所需要的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设备。

(六)其它不可预见费用合计0.35万元。

主要用于实际户数与预计户数有差距部分支出、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用。

二、经费划拨及要求

(一)乡(镇)政府、村(屯)干部工作经费。 由政府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各级工作人员以差旅的形式或其他相关工作支出凭证统一到农业局报销。

(二)县农业局宣传及下乡核查补贴面积等费用。由农业局按实际支出开支。

(三)县财政局培训经费。由农业局直接划拨给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培训经费支出票据复印件上交农业局财务存档。

(四)各乡(镇)财政所发放补贴资金等费用。由乡(镇)财政所凭相关票据到农业局报销。

(五)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录入办公设备由农业局通过政府采购进行统一采购后发放给各乡(镇)政府。此办公设备只限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专用。

以上资金只能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专项工作经费,不能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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