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珠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15 17:10:03 浏览量:

珠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区水环境安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5〕62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珠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珠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整文档)



珠山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区水环境安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1562号)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府字[2016]1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实施“河长制”,严格各地各部门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生态珠山而奋斗。

二、主要目标

2020年,国家考核和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 66.67%75.00%以上;配合完成国家考核的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省级考核的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 93.00%;完成国家、省和我市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不降低。其中, 2017年底前实现南河河口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平。

景德镇市珠山区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目标见附件 1、附件 2,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考核清单、地下水考核清单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三、主要任务

我区水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是,对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围绕重点行业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促进绿色崛起;从源头节水减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加强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强化河湖水生态安全保护,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我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应抓好以下工作:

(一)  保障饮用水安全

1.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

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和污染控制,推动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对存在环境风险的饮用水水源地,制定综合整治方案,确保水质达标。依法严格执行排污口关停、垃圾清理、水产与畜禽养殖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水源地及其上游流入保护区水质达到功能要求。 2017年底前,完成我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整治。

2.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

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区环保部门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我区自2018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每年至少保证 1次。

(二)维护流域良好水体水质

1.推进实施“河长制”。

在全区水域全面实施河长制。落实县(市、区)级以上三级“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建设,并结合我区实际开展覆盖乡(街道)、村(社区)的“河长制”试点。到 2017年底,全区全面实施“河长制”,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湖管理体系。

2.实施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

对我区现有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调查和评估,制定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3.加强河湖水生态监测、保护和生态恢复。

开展湿地调查与普查,建立湿地动态监测体系和基础数据平台,提升湿地管理水平。强化湿地环境管理,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限期予以恢复。

(三)整治不达标水体水质

加大南河河口断面不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区域内生活污水、农田面源污染、养殖业污染及矿山废水污染治理,实施流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河道清理、污水管网改造完善等项目,切实改善断面水体水质。2017年底前,南河河口断面达到III类水质目标考核要求。

四、保障措施

从科技、市场机制、环境执法、管理、责任落实、社会监督等多方入手,全面保障我区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重点包括以下措施:注重推广示范技术,强化整合科技资源攻关研发前瞻技术,强化水处理技术、水环境监管装备研发;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水价改革,健全收费制度,促进多元融资,建立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绿色信贷、跨界水环境补偿等激励机制;严格环境监管,完善相关法规,健全标准体系,加强监管能力,严格执法;强化水环境质量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理清政府、企业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实施逐级考核;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各项保障措施的主要任务、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见附件 7

五、考核问责

区政府对竟成镇、各街道及责任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采用年度考核法。考核指标包括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个方面。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另行印发。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竟成镇、各街道及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将约谈相关镇、街道或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有关区域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实施终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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