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临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3-07-08 14:20:06 浏览量:

临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2015〕97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临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临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临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根据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201597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1644号)精神,为开展好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我市土地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重点调整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全面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二、目的意义

(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会议,对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落实这些要求,首先是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必须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加快“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强化规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

(二)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新型城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发展战略,保障城乡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是当务之急。但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矛盾日益凸显,突出表现为近两年来规划局部调整次数和频率不断上升,本次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弥补以往规划不足,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满足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促进城镇化转型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快推进土地二次调查成果共享应用的基本要求。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是依据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增加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城镇化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和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常态,本次调整完善后,将严控频繁局部修改规划,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以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对临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研究和分析规划期内(2006-2014年)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1、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16]44号)规定,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是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原则上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一是各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原则上不减少,综合考虑各地耕地后备资源潜力、不稳定耕地数量、耕地异地补充情况,合理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调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是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低,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并重,把优质耕地和经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三是依据规划期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情况,将已交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数纳入卖出县(市、区)耕地保有量,买方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2、我市建设用地调整:一是按照省、市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进行合理确定各乡镇(街)的建设用地规模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保持现有布局基本稳定,根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进行调整。尤其是严格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将城市周边、交通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充分体现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四)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相互结合,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积极探索开展“多规合一”。

(五)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过程中,要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用途层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层,做到图、数、实地一致,保持土地规划数据库的准确性和现势性。

四、完成时限

20166月底前,全面启动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于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2017年上半年完成土地规划数据库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的结构和布局,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圆满完成,成立临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调整成果等,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好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组长由副市长杨莅春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东担任,成员为临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硅藻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协调沟通,积极稳妥推进。

1、此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涉及临江市二次土地调查之后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重要规划指标调整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布局等调整内容,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和白山市国土资源局的沟通衔接,争取在规划指标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等方面获得支持。

2、要加强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的衔接,做好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林业规划、旅游规划、生态环境建设等部门规划的衔接,保障国家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落地,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全市上下要在“十三五”重点产业布局及重点建设项目方面科学谋划、做好安排,重点梳理已确定在2018年前开工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市政府通过多次召开专项会议,对于重点项目建设进行多轮征求意见,全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和项目建设单位,切实根据各类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按优先顺序进行筛选,“能上马实施的项目优先分配用地指标”,避免“计划实施(可行性不强)项目”过多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市国土资源局和有关作业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每一个项目落位选址能少占地决不多划,集约节约分配、避免浪费用地指标。

(三)狠抓任务落实,严格目标考核。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属于系统性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全市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本部门(单位)工作重点,落实专人负责,扎实有序推进,在国家批复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前,做好调查摸底,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拟定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不作为、措施不力的乡镇(街)和市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六、部门分工

1、市发改局负责提供“十三五”期间的产业布局,重点项目名称、位置、面积等。

2、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负责提供各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重要水源地、重要滞洪区等区域的名录和范围,包括核心区、缓冲区、试验区的范围;市国土资源局会同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以确保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为底线,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原则和意见,确定最核心的生态保护空间、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共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市林业局同时负责提供林业规划。

3、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负责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地区、矿产采空区等,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4、市国土资源局、市农牧局负责在规划调整完善的基础上,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统筹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与各类用地做好协调,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5、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养老设施项目用地情况。

6、市工信局负责提供宽带网络及基站建设用地规划。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十三五”规划期内准备修建的道路名称、位置(坐标)、面积。

8、市住建局负责提供棚户区改造计划和规划。

9、市旅游局负责提供“十三五”旅游规划,拟建的项目名称、位置(坐标)、面积。

10、临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硅藻土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十三五”规划期内,拟建的项目名称、位置(坐标)、面积。

1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拟定,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研究规划调整完善有关问题。

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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