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划】清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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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一、前言土地是人类赖依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也是可持续利用的生产资料。我县伴随近些年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日益增长,建设用地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规划】清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文),供大家参考。

【国土规划】清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文)


清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7——2010


一、前言

土地是人类赖依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也是可持续利用的生产资料。我县伴随近些年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口的日益增长,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矛盾。在新的历史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我们必须认清土地面临的严峻形势,要转变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思想观念,改变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措施,切实加强土地利用与管理的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条件。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1997]11号文件和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为指导,以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潜力、人口与各类用地需求综合分析研究为基础,确定全县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协调各部门用地矛盾,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和各类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城镇用地控制规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划分土地利用分区,确定土地分区管理的措施。

本次规划基期年为1996年,目标年为2010年。划分19972000年近期和20012010年远期两个基本阶段,并展望到2030年。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条件

清河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地处海河平原。县城驻地葛仙庄镇,西北距石家庄市175公里,西至邢台市106公里,位于北纬36°5515″——37°1049″,东经115°3020″——115°5027″。东隔卫运河与山东省交界,南邻临西县,西与威县相连,北与南宫市接壤,东北部靠故城县。全县辖620个办事处,320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500.7平方公里,1996年全县总人口344798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88人。

清河位于海河平原的黑龙港流域,地势平坦,自西向东南倾斜,坡度为12‰。气候属于暧温带大陆性季节气候,四季分明,雨同季,多年平均气温12.9℃,全年无霜期平均193天左右。热量与积温可以满足农作物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适应农作物生长。

清河县境内有两条界河,西北为清凉江,东、南为卫运河,均是季节性河流,两河之间有数条人工渠道沟通,形成水系,为灌溉、排涝、防洪发挥着主要作用。清河地处石家庄、邢台、邯郸、聊城、德州、衡水之间,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境内有京九铁路贯通南北,308国道、邢(邢台)德(德州)公路、大连(大戈寨—连庄)、清临(清河—临清)纵横交错,是沟通内外良好的交通条件。

清河是我省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尤其在改革开放十几年以来,逐年形成以羊绒加工、摩托拉线、汽车配件、耐火材料、合金刀具为主的支柱产业,尤其羊绒加工闻名中外,早有“民办羊绒看中国,中国羊绒看清河”的美誉。199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达26.46亿元,其中一产2.417亿元,占总值9.13﹪,二产16.746亿元,占63.28﹪,三产7.3亿元,占27.59﹪。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全县人均收入达3202元,远远高于其它县(市)。

(二)全县土地利用现状与结构

全县土地总面积50066.4公顷。农业用地36665.9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73.23﹪。其中耕地面积3400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7.98﹪。园地面积1355.5公顷,占总面积的2.7﹪;林地447.6公顷,占0.89﹪;水面859.1公顷,占1.72﹪。建设用地1008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0.15﹪,其中城镇居民点及工矿用地711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21﹪;交通用地1322.1公顷,占2.64﹪;水利设施1651公顷,占3.30﹪。未利用土地331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2﹪。

(三)土地利用中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1、耕地递减速度快,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矛盾

本县耕地在1989年完成土地详查时,耕地面积为35066.2公顷,到1996年减少到34003.7公顷,7年共减少1062.5公顷,年平均减少151.8公顷。人均耕地由0.10公顷减少到0.09公顷。随着社会与经济发展,人口还是增长趋势,建设还要占用耕地,这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矛盾。

2、居民点用地增长快,占耕地多,农村人均用地超标

1996年与1993年相比,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净增加503.9公顷,年平均增加168公顷,基本上以占耕地为主。县城人均用地达到135平方米,建制镇与村庄人均用地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形成建设用地的内涵潜力。本次规划要走内涵挖潜力的道路,严格控制居民点外延增量。

3、农村用地质量偏低,对土地投入少,造成大面积中低产田,中低产园

本县土地利用中旱地占耕地比例高达24.26﹪,再加上土地有机质含量低,沙地漏水漏肥,自然灾害较多,造成大面积中低产田,达28000公顷之多,同样园地中低产田比重大,需要增加投入,提高土地产出率。

4、农村居民点有沿交通干线发展趋势,形成“路边店”,造成占用耕地,浪费土地现象

我县乡镇企业发展快,农村居民点呈沿交通干线快速发展趋势,形成各式各样的“路边店”,这样造成占用大量耕地,浪费土地资源。同时公路拓宽很快,造成大量拆迁,也形成巨大浪费。

(四)土地利用潜力

1、土地外延开发潜力

全县有未利用土地3313.8公顷,其中荒草地1513.5公顷,盐碱地26.1公顷,沙地329.4公顷,其它1408公顷,田坎36.8公顷。其中大部分可以按不同利用方式和条件进行开发,本次规划预计开发耕地226.7公顷,开发园地428公顷,开发水面66.7公顷,共计721.4公顷。

2、农村用地内涵潜力

全县中低产田面积答28000公顷之多,占耕地总面积的83﹪,经改良,可以提高农作物产量。园地面积1355.5公顷,其中部分老果园可退园还耕,其面积可达128公顷。

3、建设用地潜力

1)县城 1996年人口7万人,用地规模9.5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35平方米,若按人均105平方米标准,可有潜力140公顷。

2)建制镇 王官庄、连庄、油坊、谢炉、坝营5个建制镇现有人口24193人,用地面积362.1公顷,人均用地149.7平方米,按人均120平方米标准,尚有潜力71.8公顷。

3)农村居民点 1996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为5047.3公顷,农村总人口25.6万人,人均用地197平方米,按人均150平方米标准,内部可挖潜力1218.9公顷。

4)独立工矿用地 1996年全县独立工矿用地为661.9公顷,其中砖瓦窑占比重较大,根据外业调查,规划期内独立工矿砖瓦窑可复垦耕地233.3公顷。

三、土地利用基本方针与目标

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是指导本县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目标。“九.五”期间国民生产总值以22.3﹪速度递增。到2010年增加2.74倍,达到55亿元。后十年以17.7﹪速度递增。到2000年国内总值达到280亿元。到2000年粮食总产达16万吨。根据远景目标和本县土地利用现状,今后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为: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1997]11号文件中提出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基本原则。

2、坚持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统筹兼顾安排各业用地的原则。优先安排国家重点项目用地。

3、坚持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对农业用地坚持集约化,综合利用,对建设用地坚持内涵挖潜,控制外延增量。

4、坚持土地利用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同意的原则。

5、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

6、坚持合理安排工矿用地,坚持集约用地,合理布局工业小区。

(二)规划的目标

1、到2010年,耕地要在动态平衡基础上达到稳步增长,规划期内补充耕地总量660公顷,满足各项建设用地外,使耕地净增量达220.5公顷,其中,近期耕地净增量达到120.7公顷。

2、规划期限对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量控制在439.5公顷以内,重点保障交通、水利重点项目用地,城镇建设以内涵挖潜为主。其中近期(1997——2000年)控制耕地占用量为111.8公顷。

3、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供保障。到2010年,全县土地开发耕地226.7公顷,开发园地428公顷,开发水面66.7公顷。土地复垦方面,砖瓦窑复垦耕地233.3公顷。

4、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根据新的规划,调整修订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使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34003.7公顷.保护率达88%,人均保护面积1.3.强化管理,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生产力。

5、远景目标展望。展望到2030年,全县人口将达峰值,总人口将达到45万人,以后人口将出现下降趋势.全县总人口比2010年将增加5万人,伴随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以城镇化为主,农村人口不再增长,加上农村居民城市化,住宅向空间发展,农村居民点不再增大.城镇发展用地与农村居民点压缩用地基本持平,建设用地总量不会增加,通过对后备资源开发和土地整理,耕地稳定增加1333.3公顷,耕地稳定在3.5万公顷,人均耕地0.08公顷。

四、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一)远期规划方案(19972010年)

1、农业用地 

2010年农业用地由现状36665.9公顷,调整到37281.2公顷,净增加61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由71.23%上升到74.46%,其中:

1)耕地 到2010年耕地有现状的34003.7公顷调整到34224.2公顷,耕地净增220.5公顷,共补充耕地660公顷,其中开发未利用土地226.7公顷,土地整理复垦耕地433.3公顷,这当中包括退园还耕128公顷,农村居民电整理耕地72公顷,砖瓦窑复垦233.3公顷,同期各类建设占耕地439.5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220.5公顷.主要用于非农业建设.耕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67.9%增至68.36%

2)园地 到2010年园地面积由现状的1355.5公顷调整到1655.5公顷,园地净增300公顷.未利用土地开发园地428公顷,退园还耕128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300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70%增至3.31%

3)林地 到2010年由现状447.6公顷调整为475.7公顷,占特殊用地.规划期间,重点发展四旁植树合营造田间防护林,占土地总面积的由0.89%调整伟0.95%

4)水面 到2010年水面仍保持在859.1公顷部变,占土地总面积的1.72%

2、建设用地  

2010年由现状10086.7公顷调整为10704.6公顷,净增加6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0.15%上升到21.38%,其中:

1)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010年由现状的7113.6公顷调整到7686.9公顷,共增加占地573.3公顷,由占土地总面积的14.21%增至15.35%

A、县城:到2010年由9.5平方公里调整到11.7平方公里.1996年县城人口7万人,用地9.5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35平方米.2010年县城人口发展到11.7万人,用地规模11.7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00平方.规划期新增用地220公顷,其中占耕地145公顷,占非耕地75公顷。

B、建制镇:1996年建制镇人口24193人,用地362.1公顷,人均用地149.7平方米.由于新增黄金庄、杨二庄两个镇,到2010年建制镇人口发展到62410人,人均用地120平方米,用地规模达到748.9公顷,比现状增加用地386.8公顷,其中占耕地65.8公顷,非耕地321公顷。

C、农村居民点:由1996年现状5047.3公顷调整到20104975.3公顷,比现状减少72公顷,整理为耕地。

D、独立工矿:由1996661.9公顷调整为728.6公顷,比现状净增加66.7公顷.其中新增独立工矿用地300公顷,而同期砖瓦窑复垦耕地减少233.3公顷,增减相抵,净增加66.7公顷,在新增用地300公顷中,其中占耕地177.9公顷,非耕地122.1公顷。

E、特殊用地:到2010年由现状92.2公顷调整为64.1公顷,增加林地2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由0.18%下降至0.12%

2)交通用地:到2010年交通用地由现状的1322.1公顷调整到1366.7公顷,净增加44.6公顷,同期由城镇发展、修路占用,农村道路减少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6%增至2.73%

3)水利设施:到2010年水利设施占地保持现状的1651公顷不变,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仍为3.30%

3、未利用土地

2010年全县未利用土地由现状3313.8公顷减少到2080.6公顷,净减1233.2公顷,其中,开发水域66.7公顷,开发园地428公顷,开发耕地226.7公顷,各类建设用地占用510.8公顷.未利用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6.62%降至4.16%

()近期规划方案(1997----2000年)

1、农业用地

2000年农业用地由366659公顷公顷调整到369066公顷,增加24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7323%上升到7372%。其中:

1)耕地:由现状340037公顷调整为341244公顷,规划期净增加1207公顷,其变更为:共补充耕地2325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耕地925公顷,土地整理140公顷。同期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118公顷,增减相抵,使耕地净增加1207公顷。由占土地总面积的6798%增至6816%

2)园地:由现状13555公顷调整为14555公顷,其规划期内退园还耕393公顷,同期未利用土地与开发园地1393公顷,净增加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由27%增至291%

3)林地:规划期内不变,面积仍为4476公顷,占089%

4)水面:到2000年水面由现状8591公顷增加20公顷,调整为87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由1.72%上升到1.76%

2、建设用地

2000年建设用地由现状10086.7公顷调整为10228.7公顷,净增加14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15%上升到20.43%,其中:

(1)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由现状7113.6公顷调整为7225.1公顷,净增加14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14.21%增至14.49%.其具体变化如下:

A、县城:由现状9.5平方公里调整为10平方公里,人口由7万人发展到8.33万人,人均用地135平方米调整到120平方米.增加面积50公顷.在新增用地中,占耕地38.8公顷,占非耕地11.2公顷.

B、建制镇:1996362.1公顷调整为474.3公顷,增加占地112.2.人均用地由149.7平方米降至135平方米,人口由24193人发展到35140.在新用地中,占耕地35公顷,占非耕地77.2公顷.

C、农村居民点:19965047.3公顷公顷调整为5023.3公顷,净减少24公顷.整理耕地24公顷.

D、独立工矿:由现状661.9公顷调整为665.2公顷.共增加3.3公顷,其变化:新增用地80公顷,其中占耕地31.4公顷,占非耕地48.6公顷.同期砖瓦窑复垦耕地76.7公顷.

E、特殊用地:规划期不变,仍为92.2公顷.

(2) 交通用地 由现状1322.1公顷调整为1322.6公顷,净增加0.5公顷,新增加占地7.5公顷,其中占耕地6.6公顷,占非耕地0.9公顷,同期农村道路减少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为2.64%.

(3) 水利设施 现状1651公顷保持不变,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仍为3.30%.

3、未利用土地  

由现状3313.8公顷调整为2931.1公顷,减少382.7公顷,其中开发耕地92.5公顷,开发园地139.3公顷,开发水域20公顷,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15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由6.62%降至5.85%.

五、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与保护规划

(一)土地开发利用规划

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主要途径,根据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我县经济发展需要,本规划共开发未利用土地721.3公顷,其中开发耕地226.7公顷,开发园地428公顷,开发水域66.7公顷,具体规划如下:

1、开发耕地

规划期共开发未利用土地226.7公顷为近期(1997-2000年)92.5公顷,远期(2001-2010年)134.2公顷。具体布局:黄金庄办事处200公顷;杜林办事处26.7公顷。

2、开发园地    

我县部分沙土地适宜发展园地,其中近期(1997-2000)开发139.3公顷,远期开发288.7公顷。具体布局是:马屯办事处294.7公顷,城关办事处133.3公顷。

3、开发水面    

为引黄蓄水工程的城关办事处未利用土地营造水面66.7公顷。

(二)土地复垦

我县共有砖瓦窑47座,在规划期间有部分停产,对所用土地进行复垦,共计复垦耕地233.3公顷。其中近期(1997-2000年)复垦76.6公顷,远期(2001-2010年)156.7公顷,具体布局为:黄金庄33.3公顷,陈庄33.3公顷,孙庄26.6公顷,双城集26.6公顷,油坊26.6公顷,王官庄23.1公顷,坝营20公顷,赵店20公顷,辛集16.7公顷,渡口驿6.7公顷。

(三)土地整理

1、农村居民点整理耕地    

主要对人均用地严重超标的村庄进行整理,对村边空闲地、打谷场整理为耕地,规划期共整理72公顷,其中近期(1997-2000年)24公顷,远期(2001-2010年)48公顷,其具体分布为:黄金庄13.3公顷,连庄13.3公顷,王官庄13.3公顷,坝营13.3公顷,杜林18.8公顷。

2、退园还耕    

规划期内对部分老果园进行整理,共退园还耕128公顷,其中近期(1997-2000年)39.3公顷,远期(2001-2010年)88.7公顷。其具体布局为:渡口驿办事处70.2公顷,黄金庄办事处57.8公顷。

(四)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详见附表4)

伴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对全县到2010年的基本农田保护进行修订。

其结果如下:1996年全县现有耕地34003.7公顷,共保护面积29923.3公顷。保护率为88%,人均保护面积为1.3亩。对保护面积分解到各乡、镇落实到村、块。

六、土地利用分区

根据全县土地利用战略,为实施对土地利用分区管制的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实现,依据土地利用的方向为主导,对土地利用的空间配置进行调配,将全县土地划分为农业用地区、园地用地区、林地用地区、城镇建设区、村庄用地区、独立工矿区6个用地区。并对各区制定相应的的用途管制。

(一) 农业用地区

面积36932.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3.76%。本区包括耕地以及沟渠、农村道路和为农业服务的设施用地和其它类型的零星农业用地。本区是农业生产用地区,是耕地集中分布区。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是农业用地,重点安排粮、棉、油、菜生产用地。

本区土地利用的主导方向是种植业用地,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本区存在的主要要是:一是耕地递减速度较快,其原因一是建设用地占耕地多;二是农业用地结构调整,园地发展占耕地多;三是沿交通线的“路边店”乱建乱占地区,挤占农田。今后利用的方向,对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控制,不允许随便占用,增大对农业用地投入,培肥地力,提高生产率。对农业用地进行整理,路、田、林、渠综合治理,改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并对农业用地实行严格的管制措施。

农业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鼓励农业用地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按规划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擅自扩大用地面积:控制农业用地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禁止占用农业用地区内的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建设,禁止占用农业用地区内的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或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

(二) 园地用地区

园地面积165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1%,园地用地区呈增加趋势,规划期间退园还耕128 公顷,开发未利用土地增加428公顷,现有园地要更新换代,发展新品种,增加科技投入,保证总产量的增加。

本县园地主要以苹果、梨、桃为主,集中分布在马屯、城关。园地存在的问题是:中低产园面积比重大,果品品种老化,缺乏科技投入,产出效益低。今后方向是,利用未利用土地适宜园地的开发园地,二是更新品种,增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出效益。

园地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园业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鼓励园地区内影响种植园业生产的其他园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控制园地区内耕地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特、优、新种植园地。

(三)林地用地区

本县林地面积47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5%。林地相对集中分布在马屯、黄金庄、戈仙庄、城关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中低产林面积大,树林品种少,生产效益低。今后要加大对林地的投入,改良中低产林,严禁乱砍乱伐,加强林地用途管制。林地用地区的土地主要供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鼓励林业用地区内影响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控制林业用地区内耕地改变用途。除改善生态环境、法律规定确需退耕地还林外,其他耕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各种防护林的用地。

(四)城镇建设用地区

面积1918.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83%。主要指城镇建设需划定的用地区,包括城镇建设区和已批准的城镇发展总体规划的近期建设用地区域。

本区是全县土地利用区位条件好的地区,区内基本设施优越,是县、区的经济、文化中心,成为地区交通中心。本区土地利用中的问题:城镇建设用地缺乏用地规划制约,外延增量大,内部建筑容积率低,人均用地指标超标,内部设施不完善。今后利用的方向:严格执行城镇发展规模,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高建筑容积率,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用地标准,用地是内涵挖潜为主,走集约化道路,控制外延增量。

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城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废弃撂荒土地,能耕种的必须及时恢复耕种。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菜地和基本农田。

(五)村镇建设用地区

面积为4975.3公顷,占全县土地利用总面积的9.94%。是指村庄建设需划定的用地区,为现有村庄的用地范围。本区是农村生活、从事家庭副业以及各类活动的场所,村镇用地存在的问题:近些年村庄建设外延为主,旧宅基闲置,形成“空心村”,人均用地超标。造成居民点挤占耕地,形成土地利用中的主要矛盾。今后方向是:搞好村镇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落实土地整理指标,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用途控制。做到“两图一表”公开。使农民对宅基使用明确面积位置。

村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点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严格执行村镇规划;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将其他用地区内零散分布的村庄和乡(镇)村企业,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严格在村庄建设用地区外新增用地于村镇建设;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区各项用地的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村镇建设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确需扩大的,应当首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保护和改善村镇环境。

(六)独立工矿用地区

面积为728.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6%。指独立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区外工矿需划定的工业用地。包括规划期不改变用途的独立工矿和已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规划工矿建设用地。

本区是沿交通干线,基础设施配置比较完善的工业用地区,是县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本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区内缺乏统一规划,建设布局较乱,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利用不充分,盲目发展多占耕地。土地污染日趋严重。今后土地利用方向:搞好工业小区用地规划,改善配套设施,提高土地利用率,控制土地污染。

独立工矿用地区的土地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使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当及时复垦,宜农土地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鼓励其他零散分布的工矿企业向独立工矿用地区集中;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严禁擅自占用独立工矿用地区内的农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七、规划方案的实施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节约用地、保护耕地重要性的认识

要广泛开展土地国情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使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都能清楚认识到我县人口多,耕地少,后备土地资源贫乏,人地矛盾突出,土地面临着象人口一样的潜在危机。自觉地树立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责任感、使命感。要以土地管理法、刑法宣传教育为契机,使人们树立起依法用地、依法管地、严格执法、自觉守法的良好风尚,以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建立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全县规划的落实

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指标控制为主的宏观性控制规划,因此必须依靠乡(镇)级规划,把县级规划的指标落实到地块,进行定位控制,建立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控体系,上下协调,互相衔接,定量、定时、定位相结合的控制网络,保证规划实施。同时要依据总体规划制定年度用地计划,通过年度计划实施总体规划。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是实施规划的关键

为此要建立项目前期预审和用地计划供应制度,按农地转用许可方案,严格用地审批,依法批地,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予批地。项目竣工验收,要同时验收耕地复垦挂钩完成情况,没有完成的不能通过验收。

(四)积极开展土地整理,严格控制城镇、村庄用地外延,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要结合旧城、旧村改造,积极开展城镇土地整理,充分挖掘城镇内部潜力,不断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容积率和产出率,促进城镇建设的发展。农村住宅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空闲地,对超标准用地的不再安排增量土地,一律通过内涵挖潜解决用地问题。要结合农村小康建设,对村镇规划进行适当调整,有条件的提倡多层住宅,改善居住条件,多余的土地复垦还耕。要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开展农地整理,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有效土地利用率和生产力,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五)巩固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对耕地实施特殊保护的区域,是人们的保命田,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基本农田条例》的规定,要严格控制对基本农田的占用,要加强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优质的良种优先用于保护区。要加强保护区的地力建设,不断提高农田土地质量等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保证农产品的供给。

(六)建立和实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县、乡级规划要根据市级规划确定的用地控制指标和用途管制政策,划分土地用途区,制定更加具体的用途管制规则,严格控制土地用途转用。

(七)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政府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领导要定期监督检查,土地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管理土地职能部门,要确定承担起规划实施和监督检查的责任,在建设项目中占地、城市建设、耕地保护、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土地利用活动中都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犯规划的应按有关法规严肃处理。要建立实施动态监测制度,对规划实施的经验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规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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